问法医鉴定程序为什么对方不认?

问题更新日期: 浏览 次
遇到「法医鉴定程序」这件事,属于证据与非法证据排除的范畴,提问的人想要的是一个明确的说法。这类问题在实务中问的人不少,答案好不好用,主要看手上的材料齐不齐。
我要追问

律师解答

说白了,要解决的是法医鉴定程序卡在对方那一环,能采取哪些措施。先固定“你催过、他不理”这个事实。做法很简单:发书面函件(快递寄送,留存签收记录),或者通过可留痕的线上渠道沟通。

做到这一点,对方的不配合就从“沟通不畅”变成“违约事实”。还有一个实用思路:先申请财产保全再谈。财产被冻结之后,对方配合的意愿通常会明显提高,很多案子就是在保全之后谈成的。

这一层主要看《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他规定是配套的。时限上,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一般应在开庭前提出;庭前会议可先行处理排非事项。这事归人民检察院管,找对人省一半时间。

排非要趁早,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就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留痕。对方是公司的,先查一下它的登记状态和有没有被执行记录,心里有底再谈。申请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判决生效后别拖,拖久了对方更容易转移财产。具体到个案,还是要以事实和现行规定为准。

赞 0踩 0

其他解答

【你问律答】由 123律师网(12364.com)执业律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解答,答复仅针对本题情形,个案结论可能不同,如需针对性法律意见请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