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医鉴定程序该怎么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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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到「法医鉴定程序」,属于证据与非法证据排除的范畴,提问的人想要的是一个明确的说法。这类问题的差别常出在细节上,同一句话换一种情形,结论可能就变了。
我要追问

律师解答

这个问题的落点在法医鉴定程序要哪些证据、怎么留才被认可。自己取证有困难的时候,可以走这几条: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调查令、请公证处做保全公证。三条路的成本和适用场景不同,先问清再选。

常见可用的证据:合同和附件、转账凭证、发票和送货单、往来函件和聊天记录、现场照片和视频、证人证言。排非要趁早,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就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留痕。

注意电子证据要保留原始载体,只截图而不保留原始记录,证明力会被质疑。证据上别贪多,能一一对应你要主张的事实的才留,其余的整理成备查材料。还有一点,把质疑落到具体证据、具体环节、具体人员上,比笼统说“证据不足”有力。

判断依据主要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但条文要落到具体要件上才算数。时间上有要求: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一般应在开庭前提出;庭前会议可先行处理排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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