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在债务履行中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责任。那么,在担保人代偿债务后,债权是否归担保人所有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代偿债务后,债权并不会转移到担保人身上,而是由担保人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也就是说,担保人代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讨相应的款项。这一点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大家一定要清楚。接下来,我们再来探讨一下欠钱不还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首先要明确担保人是提供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则需要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债务人和担保人;而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则需要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法律对于担保人的权益保护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向专业法律机构寻求帮助。如需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欢迎访问我们的法律网站——123律师网(12364.com)。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