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笼统答案,取决于具体事实。可以先做两件事:把时间线和凭证整理出来,再对照《民事诉讼法》看有没有硬性要求没做到。现金交付没有见证和取现记录的,举证会非常被动,这两处最容易出问题。有个通用的判断方法:看有没有书面文件。
有文件看文件写的机关、事由和期限;没文件就把过程材料补齐。绝大多数麻烦都出在“只有口头、没有留痕”上。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这条线的入口,先跑一趟比反复打电话有用。要交的东西一般包括借条或借款合同原件、双方身份信息,一次备齐最省事。
另外提醒一句,大额资金一定走银行转账,备注写“借款”两个字,比任何事后证据都硬。日期这块,诉讼时效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从债权人主张之日起算。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在这一点:过了诉讼时效再起诉,对方一抗辩就可能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