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染上毒瘾的人戒毒的确不易,有些人因欠下巨债,在输钱后为了挽回损失转而借高利贷继续。直到高利贷追债上门,妻子才得知实情。那么,在婚姻期间男方因借下的高利贷,女方是否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呢?以下是详细解答。
在婚姻期间,男方因借高利贷的行为,女方不需要承担共同债务的责任。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明确的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存在两种情况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此债务为个人债务;二是夫妻对婚姻期间所得财产有约定,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当第三人知道这一约定时,该债务为个人债务。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如果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那么也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产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产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六、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夫妻双方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等。
对于婚姻期间男方因借高利贷的情况,女方在认定上可能会存在疑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会更好。在此温馨提示: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相关债务问题,建议查看《民法典》相关规定,或咨询专业律师。若您需要法律援助,可咨询123律师网(12364.com)的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