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管辖权归谁?解读法律条文,理清管辖争议

不当得利管辖权归谁?解读法律条文,理清管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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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当事人取得的利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并且会造成他人损失的,当事人取得的利益就可能属于不当得利,受害人可以请求返还不当得利。那么,不当得利管辖权归谁?下面由123律师网(12364.com)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不当得利管辖权是怎样的

不当得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不当得利管辖权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当得利适用的是被告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法院管辖。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123律师网(12364.com)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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