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债权人破产申请权问题的探讨

特殊债权人破产申请权问题的探讨
写回答

最佳答案

近年来,我国破产法逐渐完善,对债权人利益保护力度加大。在此背景下,一些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债权,会考虑申请债务人公司破产。关于特殊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问题,大家了解多少呢?为了帮助大家解答疑惑,本文将介绍几类特殊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问题。

一、关于附条件债权与附期限债权的破产申请权

对于附条件债权和附期限债权,在债务人破产宣告后能否作为破产债权并没有争议。但在他们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方面,存在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由于这两种债权在民事诉讼中不能申请执行,因此也不能申请破产。但也有人认为,这两种债权与其他债权性质相同,应享有破产申请权。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并认为这要根据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的规定来判断。在我国破产法中,破产原因包含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元素,因此附条件债权与附期限债权在未成熟前不应享有破产申请权。

二、关于有财产担保与法定优先权保障的债权的破产申请权

对于有财产担保的与法定优先权保障的债权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同样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由于存在担保物,这些债权的受偿不受债务人是否破产的影响,因此无需赋予其破产申请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即使在有担保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的基本权利不应受限,特别是在担保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的情况下。新破产法对此未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从债权性质分析,赋予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破产申请权更为合理。

三、关于自然债权和丧失执行请求权的破产申请权

关于自然债权债权人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的问题,存在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笔者认为,由于自然债权和丧失执行请求权的债权丧失了执行力,因此在破产程序中不应享有破产申请权。

四、关于税收以及罚款、罚金等公法上债权的破产申请权

一般认为,公法上的债权人没有破产申请权。这是因为这些债权有法律强制保障手段实现,无需通过破产程序解决。这些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往往不被清偿。笔者赞同这一观点,并认为破产程序是民事债权的实现程序,不应赋予公法债权人破产申请权。

五、关于职工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

各国破产法普遍保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限制其破产申请权。在我国,债务人企业恶意逃避债务侵害职工债权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我国立法应明确赋予职工债权人破产申请权。但为了防止滥用和保障债务人正当利益,应对职工债权人申请破产设定最低债权额限制。

如果您的情况复杂,需要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服务,请咨询律师。本网站也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欢迎咨询。

赞 142踩 0

全部回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