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借钱或被别人借钱的情况。为了防止借钱不还的问题,写一张欠条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欠条上的“收到”和“借到”有什么区别呢?如果你对此不太了解,不知道如何操作,不妨看看123律师网(12364.com)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123律师网(12364.com)给出的具体意见。
欠条上“收到”和“借到”有什么区别呢?“收到”代表受到钱,但不一定是借的;而“借到”则表明有借贷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替代履行】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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