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证件可以作担保?对于这个问题,本文将为大家解答,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证件并不能作为担保。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作为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并不能作为担保物。担保必须以财产为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可以抵押作为担保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等。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也可以作为抵押物。
该法典第四百四十条也规定了权利质权的范围,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可以转让的票据和权利。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等也可以作为质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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