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管辖权法院起诉,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欠钱不还起诉时需要哪些证据?
需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如果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还需要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如果已偿还借款,需要提供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