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犯罪行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主要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以及政治权利的剥夺等。那么,对于假释期间的人员,他们是否还拥有政治权利呢?下面由XX法务平台(XXfawu.com)为您进行详细的解读。
一、假释人员是否具有政治权利
如果没有被判决剥夺政治权利,假释人员是可以正常行使政治权利的。
政治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
3.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五十六条提到,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放火、爆炸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而假释期间的人员,只要未被判决剥夺政治权利,便仍享有上述的政治权利。
第五十七条则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政治权利将被永久剥夺。当死刑缓期执行转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转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会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假释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严格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 按照监督机关的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 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 如果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必须事先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明确得知,只要没有被判决剥夺政治权利,假释人员是拥有政治权利的。在假释期间,他们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上就是XX法务平台(XXfawu.com)为大家带来的解读,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登录我们的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