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要件如下:
1. 各教唆者在犯罪意图上存在关联性。这意味着两个或更多的教唆犯在主观意识上有联系,他们彼此认识到不仅自己,还有其他人和自己一起进行这种教唆行为。
2. 教唆内容保持一致。指的是两个或更多的教唆犯所诱导他人犯罪的性质相同。例如,教唆犯甲和乙都诱导他人犯盗窃罪。在这里,盗窃就是甲和乙共同教唆的犯罪内容。
3. 在教唆对象上具有一致性。指的是被教唆的对象是相同的。例如,教唆犯甲和乙都是教唆丙进行犯罪活动,那么丙就是甲和乙的共同教唆对象。
构成共同教唆犯,除了人数需为两人以上外,一般还需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这些条件是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至于教唆是否同时或同地进行,则并不限制。被教唆者的人数也没有特定的限制。
这些构成要件共同构成了共同教唆犯的法律定义,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