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交通肇事时,有些人可能会受到身边朋友的怂恿,让他们选择逃逸以逃避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境下,这个指使的人是否构成共犯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们特地请教了123律师网的专业律师,以下是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指使交通肇事者逃逸是否构成共犯?
当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被指使逃逸导致被害人死亡时,对于这位指使的人应该如何定罪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应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这一规定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答案。
《解释》第五条还详细阐述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即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选择逃跑,导致被害人因无人救助而死亡。第六条规定了另一种情形:行为人在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将被害人带走并隐藏或遗弃,导致被害人无法获得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应依照刑法相关条款以故意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如果有人指使肇事者逃逸,那么在犯罪事实发生后,指使的人将以共犯论处,并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普通情况,指使的人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咨询123律师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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