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合犯的类型有哪些?
1. 营利犯: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同种的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仅构成一罪。
2. 常业犯:没有正当职业,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准备或已经反复实施同种类的犯罪行为。
3. 惯犯: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多次实施某一种犯罪行为的犯罪人,也被称为惯习犯或习惯犯。
二、集合犯与连续犯有什么区别?
集合犯是刑法规定的同种数行为被视为一个罪行,所以是法定的一罪;而连续犯则是连续实施的同种数行为都独立构成犯罪,虽然是数罪但被视为一个罪行处理,是处理方式上的一罪。集合犯的多个犯罪行为之间可以有间隔,不要求具有连续性;而连续犯的多个犯罪行为则必须表现为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能间隔过久。
三、集合犯与吸收犯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是法律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而吸收犯的数个犯罪行为则是不同的行为。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不存在吸收关系,而是数行为被法律评价为一罪;而吸收犯的数个行为均独立构成犯罪,存在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的吸收关系。数行为本质上是数罪但由于吸收关系被视为一个罪行处理。
集合犯包括三种类型,但与连续犯和吸收犯有一定的区别。例如,集合犯和吸收犯的多个行为在时间上并没有要求连续性,而连续犯则必须要求在时间上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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