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当犯罪嫌疑人处于侦查阶段时,他们可以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进行会见,并且这种会见是在不被公安机关监视和监听的情况下进行的。关于律师在何时可以进行会见的问题,接下来与123律师网一起详细了解。
一、律师在哪些阶段可以进行会见?
律师在侦查阶段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当辩护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时,他们可以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看守所应当在收到要求后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超过四十八小时。但在特殊情况下,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得到侦查机关的许可。
二、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是什么?
1. 会见时间: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时间已经提前至“第一次讯问日”,并且新的刑事诉讼法删除了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需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完全遵循了律师法的规定。
2. 会见手续: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三证即可进行会见。
3. 会见程序: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取消了现行刑事诉讼法中侦查阶段会见时侦查机关可派员在场的规定。
4. 一般案件的律师会见直接向看守所提出,看守所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这一规定解决了实践中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的安排问题。但看守所“四十八小时”的宽限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如果成为常态,会影响三个阶段的整体会见效果。
5. 会见范围:虽然新刑诉取消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会见需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但增加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案件”等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的限制。实际上,与现行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比,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在押人员需经侦查机关批准的范围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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