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减刑后再次犯罪的罪犯,如果是累犯,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如果不是累犯,则按照其所犯罪名进行量刑。对于那些从减刑到再次犯罪的人,之后要想再次获得减刑会变得比较困难。关于减刑后再次犯罪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由123律师网为您解答。
一、关于减刑后再次犯罪如何处理
1. 若为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2. 若不构成累犯,则按一般程序进行量刑。
相关法律依据是《刑法》的第六十五条,也就是关于一般累犯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五年内再次犯罪,应被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期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根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期间,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应对新罪作出判决,并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法律规定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关于减刑的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能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进行减刑。以下情况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
1.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且经查证属实的;
3. 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
4.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关于减刑后再次犯罪的罪犯的处理方式,如果是累犯将会从严处罚。如果不是累犯,则按普通罪犯进行量刑。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到123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