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纳税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但有些人为了逃避税收,可能会采取违法的手段,甚至构成犯罪。其中,逃税罪和偷税罪是两种常见的犯罪形式,很多人无法区分它们之间的区别。那么,究竟逃税罪和偷税罪有哪些不同呢?下文将为您详细解读。
一、逃税罪与偷税罪的区别
1. 犯罪手段的差异
原规定列举了五类犯罪手段,包括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而新规定则更为简洁,主要围绕虚假纳税申报和不申报(即逃税行为)展开。欺骗、隐瞒是这两种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从表述方式上看,原规定是正列举的方式,而新规定则是概括性描述的方式。
2. 追诉标准中的数额差异
原追诉标准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新规定的追诉标准则为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3. 对主动消除违法后果的处理差异
原规定中,如果偷税数额在5万元以下,且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已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而新规定则更为严格,只要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就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逃税罪与偷税罪的移送情形
无论发生在28日之前还是之后的逃税行为或偷税行为,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税务机关都应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是纳税人偷(逃)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但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二是纳税人五年内因偷(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偷(逃)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三是扣缴义务人采取偷(逃)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虽然逃税罪和偷税罪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它们在犯罪手段、追诉标准和处理方式上存在一些差异。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建议您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