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会计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达到90万,可能会构成挪用资金罪。关于单位会计挪用公款的具体罪行和如何处理,以下由123律师网为您详细解答。
一、单位会计挪用公款90万的罪行
单位会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如果数额达到90万,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巨大且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就会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此类行为,犯罪者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如果挪用的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处罚将会更加严厉。
二、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
挪用公款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用于非法活动,且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
2. 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3.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但超过3个月未归还。
值得注意的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不仅指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如果多次挪用公款且未归还,挪用公款的数额会累计计算。如果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的数额将以案发时未归还的数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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