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公民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对于因违法犯罪被判刑的人,他们的选举权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这是一个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问题,需要我们深入了解法律规定才能明确答案。针对这个问题,123律师网(12364.com)为您整理了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服刑人员的选举权问题
对于正在服刑的人员,他们的选举权取决于是否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服刑期间他们仍然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反之,如果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则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他们失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无论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如何,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则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刑法》第五十四条也明确指出,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其他诸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以及担任国家机关和特定职务的权利。
对于服刑人员是否有选举权,需要根据其判刑时的判决来决定。对于被剥夺了选举权的人,在剥夺期间则无法享有选举权;而对于未被剥夺的人,则仍然拥有选举权。希望各位能明确了解这一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123律师网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