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假释是一种针对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度犯罪的执法行为。当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被查出前罪宣判前有漏罪未宣判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时,都会被撤销假释并收监执行刑罚。下面由我们进行详细介绍。
一、假释的撤销概念及情形
假释的撤销指的是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再度犯罪,或者被发现前罪宣判前存在漏罪未宣判,以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并收监执行刑罚的情形。
二、撤销假释的条件
修订后的刑法在保留原刑法中因再犯新罪撤销假释的基础上,结合了《监狱法》第33条关于违法行为导致假释撤销的规定,并将发现漏罪也纳入撤销假释的条件。这一改变体现了新刑法对假释制度的完善。修订后的刑法对假释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犯罪分子,无论故意或过失,一律应当撤销假释。具体撤销条件如下:
1. 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犯罪分子,无论新罪的性质和形式,以及所犯罪行被判处的刑罚如何,都应撤销假释。对于所犯的新罪和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应按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数罪的刑期并罚。
2. 对于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所犯的新罪,如果新罪在追诉时效内,也应撤销假释并按照第一条的规定处罚。这是因为假释的根本条件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并且不再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故意隐瞒自己的罪行,说明其没有悔改表现,也难以确认其不会再危害社会,应当撤销假释。如果犯罪分子主动坦白交代罪行,应区别对待。
3. 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发现有在前罪判决之后未被判决的漏罪,且该漏罪未超过追诉时效,无论其性质和应判何种刑罚,都应撤销假释。前后两罪所判刑罚应合并,并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数罪并罚的刑期。
撤销假释是针对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的违法行为的一种法律制裁。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众安全,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犯罪分子,必须坚决撤销其假释并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