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关于超期羁押是否算渎职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一、超期羁押算渎职吗
1. 超期羁押算渎职。
2. 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
3. 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视具体情况而有着不同的期限规定:
1.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 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二个月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至5个月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实践中要是司法机关超期羁押的话,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123律师网(12364.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