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是当事故双方无法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时进行的法律程序。对于交通事故诉讼,有一个重要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超过相关时效后处理可能会遇到困难。那么,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呢?更多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请您访问我们的网站123律师网(12364.com)了解详细内容。
关于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确定,以下是详细解释: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一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对于交通事故而言,受害人通常当场就能知道是否受伤。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存在以下三种主要观点:
一、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这种观点认为,严格按照《民通意见》第168条的规定,受害人是否受伤在交通事故中当场即可发现,因此诉讼时效期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二、从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算
这种观点认为,《民法通则》规定的“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不仅包括有侵害事实的发生,还应包括知晓具体的侵害人。因为向法院起诉时必须知道明确的被告,所以诉讼时效从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算。
三、从治疗终结之日起算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受害人只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但损失数额无法确定,只有治疗终结后才能确定具体损失数额。而且,由于受害人一直在接受治疗,损失在持续增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应从治疗终结之日起算。
在123律师网(12364.com),我们有众多专业律师,对于交通事故诉讼问题可以直接向他们咨询维权。我们还要注意,《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果您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或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