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涉事方如果感觉部门在处理事故时所适用的程序有误,或者责任划分不公,可以及时申请复核。当对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疑虑时,应如何操作呢?下面我们将详细解答。
一、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
1. 当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疑虑,认为其适用程序有误或责任划分不公时,可以在确认问题后及时提出复核申请。
2. 如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3.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第七十一条明确指出,对于某些特定情况,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哪些情况下复核申请不会被受理?
1. 事故发生在道路外,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法院受理。
2. 事故采用简易程序处理,而人民检察院已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3. 其他《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所列明的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期限是多长?
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对于逃逸案件,应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完成制作。
2. 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的五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3. 对于导致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认定书前,会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获取证据。涉及证人要求保密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若当事人无法到场,交通管理部门应做好记录。
当您对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疑问时,有权申请复核。如有需要,可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也请您注意上述提及的不予受理复核申请的情形。如您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点击下方咨询按钮或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进行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