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报案与急救措施
1. 事故报案适用范围
发生工伤事故时,相关单位必须及时在12小时内进行报案。无论是本地或异地发生的工伤,均需迅速上报。
2. 紧急救治与入院
发生工伤的员工应立即送往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进行救治。在就近入院抢救时,务必确保员工得到及时治疗,并确保医院出具“急诊章”。
3. 就医过程记录
在就医过程中,需向医生详细描述当时的症状和事故发生经过,确保医疗记录的准确性。
二、就医须知与资料保存
1. 病历管理
请妥善保存病历原件,病历上需盖上“急诊章”且不写明工作单位。
2. 发票留存
请将所有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理赔使用。
3. 用药清单与检查报告
若为门诊治疗,请在每次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保存原件。若为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及“出院小结”。所有检查报告,如X光、CT等,也请妥善保存原件。
4. 药物使用规范
请遵循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物不可纳入理赔范围。
5. 诊断证明书与检查报告书的重要性
首次就诊后,请要求医生立即开具“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只写伤者姓名,不写工作单位。
三、工伤申报与理赔手续办理
1. 单位需提供资料
单位需在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并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还需提供员工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原件、事故说明书(需伤者本人及证明人签名、手印)、工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2. 理赔申请表的填写与提交
医疗终结后,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并附上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等资料。若为交通事故,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
3. 死亡待遇申报
对于因工伤亡的员工,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4. 申领待遇手续办理
职工因工伤亡,经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轻伤在医疗期满后30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四、赔款到账流程
1. 资料齐备后的手续办理
当上述资料齐全后,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2. 理赔处理及转账
社保收到理赔资料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处理及转账,并通知我司。
3. 赔款转帐至用人单位
我司收到理赔款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转帐至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