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自现场调查结束后会在十日内制作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旦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被查获,也将在十日内完成认定书的制作。关于责任认定的期限以及相关的法律流程,我们将在接下来的文章中为您详细解读。
一、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在道路交通事故事件中,部门有一定的责任认定时间限制。具体来说:
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完成现场调查后,应当在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当肇事车辆和驾驶人被成功查获后,也需要在十日内完成认定书的制作。若事故中涉及到需要检验或鉴定的情况,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完成认定书的制作。
这些规定均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部分地方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尝试在互联网上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二、如何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救济?
如果当事人对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救济:
1. 当事人可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 如果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受理了复核申请,并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或调查及认定程序违规等问题,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若认为原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则会维持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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