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酒后驾车的司机,他们的行为意识和控制能力会受到影响,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不仅对本人,也对他人构成严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同车的人能够及时进行劝阻或制止,就有可能避免不必要的伤亡,这不仅对他人有益,对自己也是百利而无一害。
关于醉酒驾车肇事时乘客是否应承担责任的问题
许多乘客清楚司机处于醉酒状态,却没有采取行动制止,甚至更糟糕的是,他们明知司机醉酒仍要求他们驾驶,存在侥幸心理,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对交通事故起到了纵容和推动的作用。这种现象的出现,部分原因是过去的法律法规只对司机进行处罚,对乘客没有威慑力。
法律制裁的目的是因为人在能够选择善良的时候选择了邪恶。如果乘客可以选择制止司机醉酒驾车,但却不选择这样做,那么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即使我们将乘客阻止醉酒驾车的行为视为道德行为,它也属于可以用法律强制执行的普遍道德。
道德分为普遍道德和特殊道德。普遍道德是大多数人信仰的,是维持社会必不可少的道德规范,可以通过法律进行强制推广。对于乘客阻止醉酒司机的行为,不仅是利他行为,也在保障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保护了自己的利益。这种普遍道德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进行强制推广。
加强这方面的立法是迫切需要的,并且需要更加具体和明确。
第一,需要明确界定“醉酒驾车”中的“车”的范围,主要限于私家车、用车等非营运性车辆。
第二,乘车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乘车人必须明知或应知司机处于醉酒状态。
第四,在处罚力度上,对乘车人的处理应坚持适度原则,既起到警示作用,又不过度惩罚。公众教育和宣传也是不可或缺的部分,提高大家对酒后驾车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酒后驾车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