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产案件收费标准如下:金额在1千至5万之间的,收费率为4%,并加收1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收费率为3%,并加收510元;金额在10万至20万之间的,收费率为2%,并加收1510元;超过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为1.5%,并加收2510元;超过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为1%,并加收5010元;超过100万以上的部分,收费率为0.5%,并加收10010元。
2. 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是:如果金额在1千元至10万元之间,收费率为1%,并加收20元;若超过10万元,则收费率为0.5%,并额外加收520元。
3. 申请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是:案件金额在1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收费率为0.5%;若超过50万元,则收费率为0.1%,并额外加收2000元。值得注意的是,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会预收取执行费。
4. 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是不会退还的;如果重审后再次上诉,则不再需要预交案件受理费。
5. 对于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当事人对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的案件,其收费标准按照非财产案件的标准计算,并收取相应的案件受理费。
6. 如果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或者被告提出反诉,或者第三人有与本案相关的诉讼请求,并且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那么会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和收取案件受理费。
注:以上收费标准可能根据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仅供参考,具体费用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