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车提车的方式:当公安交管部门完成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后的五日内,一旦当事人收到领取通知,就可以提车。假如通知当事人后三十天内还不来领取车辆,经过三个月公告仍无人领取的,扣车的交管部门将依法处理扣留的车辆。关于交通事故扣车提车流程的详细内容,请听123律师网(12364.com)为您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扣车后如何提车?
在公安交管部门出具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后的五天内,如果当事人收到领取通知,就可以提车。对于长时间未领取的车辆,如经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领取,并经三个月公告仍无人认领,那么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扣留的车辆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依据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公安交管部门在出具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后的五天内,必须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交管部门承担,但如果通知当事人领取后,因当事人自己的原因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若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办?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认定责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一级机关提出要求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交管部门一般需要在现场调查后的十天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当交管部门成功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也需要在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应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后的五天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部分地方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选择在互联网上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部分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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