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司机肇事交强险是否赔偿?海淀法院给出答案》
近日,一起涉及无证司机驾驶事故的案件在海淀法院宣判,引发了广泛关注。江先生因无证驾驶撞伤同事并涉及交强险赔偿问题,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据了解,江先生曾开着妻子名下的车送孩子上学,不料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同事关系,双方当时约定治疗费用等治疗终结后一次性结算。然而半年后,江先生的同事提出了高达8000多元的索赔。江先生对此表示质疑,认为治疗费用不可能这么高,因此拒绝支付。协商无果后,江先生被同事告上法庭。
在诉讼过程中,江先生将车辆所投保的中国某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保险公司认为按照交强险条例规定,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应免责并不进行赔偿。即便进行了抢救费用的垫付,也可以向驾驶人追索。
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无论车主是否有过失,交强险设立的初衷是为了给受害者提供强制性的救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向江先生的同事支付修车费及误工费共计780元。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车主在此案中将车辆交给无资质的人员驾驶造成事故并负有一定责任,但交强险的赔付与否不应以区分车主责任决定。交强险的赔付应以是否给事故受害者造成人身损害为准。交强险的免责条款是保险公司基于自身利益制定的格式化条款,但在实际执行中,保险公司必须赔付受害人。至于是否追偿,则是保险公司在赔付后与致害人之间的事情。
此案的判决结果对于明确无证驾驶事故中的交强险赔偿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也提醒广大车主务必注意驾驶人员的资质,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