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车祸是非常复杂的,最近发生了一起高速上五车相撞并起火的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呢?接下来,就由123律师网的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这起高速五车连续相撞并起火事故的责任划分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发生在京港澳高速G4长潭段北往南方向的一起车祸,令人震惊。当时,一辆满载双氧水的槽罐车(车牌号为桂B43290)被一辆装载瓷片的货车(车牌号为豫RM529挂)追尾,之后又被一辆小车运输卡车(车牌号为湘M1708挂)追尾,导致猛烈燃烧,并引燃了后方的两辆货车以及超车道的两辆小车。现场浓烟滚滚,情况十分危急。
据现场司机描述,事故发生时,京港澳高速北往南方向因大雾影响正在缓慢堵车。那辆满载双氧水的槽罐车行驶至K1530公里处时,突然被后方车辆追尾,导致双氧水泄漏并起火。仅仅10分钟内,周边共计五辆车被点燃。幸运的是,两台小车内的乘客和驾驶员以及槽罐车上的两名驾驶员均及时逃离现场,未有人员受伤。但货车豫RM529挂的另一名驾驶员却逃离了现场。
事故发生后,3月27日中午11时多,湘潭市119指挥中心迅速接到报警,并立即调派三个消防中队七台消防车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消防救援全勤指挥车也抵达现场指挥。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行动,从四面八方铺设水枪进行灭火,并配合高速拉起警戒带,疏导围观群众。经过20分钟的奋力扑救,明火基本被扑灭。随后,消防部门继续对槽罐车进行冷却降温,以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截至下午2点半,事故现场仍在处理中,已经造成一人死亡。据初步调查,事故原因可能是由于大雾导致的视线不清和车速过快等因素所致。目前,事故导致了京港澳高速双向堵车两个小时。截至下午4点40分,高速采取了分流措施,引导北往南方向的车辆掉头疏散行驶。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和进一步的处理措施还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