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协商处理流程解析

交通肇事逃逸协商处理流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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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社会中,交通事故频发,随着车辆数量不断增加,危险驾驶行为时有发生,这样的情况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甚至有些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那么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协商处理,具体是如何进行的呢?接下来由资深法律专家为读者进行解读。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协商处理流程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没有争议,可以现场撤离,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后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但如果一方反悔并报案,该如何处理呢?在为了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情况,又该如何认定呢?

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果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于肇事者的处罚通常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扣除其机动车驾驶证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不构成犯罪的;

4. 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5.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造成交通事故且尚不构成犯罪的;

6.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导致危害后果且尚不构成犯罪的;

8.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导致交通严重阻塞或较大财产损失的。

二、肇事逃逸协商处理后仍不赔付的处理方式

如果肇事逃逸者在协商处理后仍拒绝赔付,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除了可能面临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和拘留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还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若有必要进行索赔或者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寻求专业法律机构的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专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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