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棣县的杜先生在洋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安康两全保险,并附加了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多年来,他一直按时交纳保费。最近的一次住院费用却引发了与保险公司的争议。
杜先生的妻子向记者诉说了他们的遭遇:“因为头晕,我丈夫曾住院治疗,之后保险公司给予了理赔。在缴纳了下一年度的安心住院附加险后,因当地医院诊断不明确,他又前往济南一家医院接受治疗。但令人意外的是,他们在保险期间未到期时收到了保险公司的短期险终止自动续保通知。这使得他们在10月底的住院费用无法得到理赔。”
杜先生的妻子对此感到非常气愤,她质疑:“我们已经支付了本年度的保险费用,为何在此期间的费用却不予理赔?”她继续向记者表示:“这种做法太不合理了。为什么在我们缴纳了下一年度的保费后两个月才通知我们终止续保?我们之前已经交了多年的保费,为何因为这次住院需要理赔就拒绝继续保险?保险公司的行为简直是霸王条款。”
根据杜先生收到的短期险终止自动续保通知书,上面写着:由于您的健康状况不符合自动续保条件,我们遗憾地通知您,我们不再接受您的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的自动续保申请。对此,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作出回应,该医疗保险是一份一年期的附加险,到期后需根据客户身体状况重新审核是否再续保。
杜先生及其妻子对于保险公司的解释并不接受。杜先生的妻子表示:“保险合同并未规定要根据客户身体状况进行审核再进行续保。而且,保险事故通知与保险公司的说法存在矛盾。出险是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不能单方面拒绝理赔。”
据了解,保险合同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超过15日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而杜先生的住院并未超过此期限。杜先生及其家人计划通过法律途径继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