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问题
酒驾并不一定就是危险驾驶罪。对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只有当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也就是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程度时,才会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定罪处罚。
那么,究竟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呢?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如果有以下情形,就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并受到拘役和罚金的处罚:
1.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 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载或超速行驶的;
4.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会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如果同时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会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那么,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之间又存在哪些区别呢?
两者在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则是典型的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
在犯罪行为方式上也有所不同。危险驾驶罪主要包括醉酒驾驶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而交通肇事罪则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两者对危害结果的要求不同。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要有相应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而交通肇事罪则要求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两者的定罪量刑也不同。相对于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较轻的犯罪。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分为三个等级,而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只规定了拘役和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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