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法院进行诉讼是维权的重要步骤,很多人在涉及法律问题时会选择代理人协助处理。那么,关于交通肇事罪中的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是如何的呢?今天,我们将通过一份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范本,为大家解答这一问题,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如下: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受害人的家属)委托,经法院批准,担任原告方的代理人。
关于本案的刑事和民事赔偿部分,我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刑事部分
1. 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驾驶出租车将被害人撞下摩托车后,不但未下车察看,反而逃逸导致被害人被拖行近百米并当场死亡。其行为已充分表明他意识到撞到了人,却选择逃离现场。被告提出的刹车和离合失灵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其行为符合故意罪的特征,应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2. 被告人不构成自首。自首需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而被告人虽自动投案,但未如实供述其撞人的事实,因此不构成自首。
3. 被告人无悔罪表现。在被害人死后,被告人积极转移财产,未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这表明其并未真正悔过。
二、民事赔偿部分
1. 被告应赔偿被害人的各项损失。这些损失系被告的犯罪行为所致,应按照相关统计数据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扶养费、摩托车损毁费等。
2. 被告应赔偿精神损失。被告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3. 在计算赔偿数额时,应充分考虑被害人家属的实际生活情况,如被害人之母在城市生活多年,应以城镇户口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4. 被告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应按投保金额给付被害人家属保险金。
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与XXX之间建立了合理的保险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约定,应赔偿原告20万元。对于超出保险金额的部分,应由XXX自行承担。虽然保险条款标明为商业性质的三者险,但根据发布的第39号文《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特定日期起,商业三者险应被视为交强险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关于被告XXX出租车公司的责任问题,该出租车公司在肇事车辆上有所标识,并且在保险单上盖章确认。该出租车公司对所属车辆进行了统一编号和管理。原告从该出租车公司购买车辆的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显示出出租车公司从中获利。该出租车公司对被告人XXX应赔偿的部分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结合以上情况,请求法庭全面审查并充分考虑本案的各项证据和事实。在此,再次强调代理人:XXX律师事务所的XXX律师,以此案为例提醒大家重视保险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法律责任的划分。
代理人: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日期: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