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事故认定过程涉及运动力学、刑事侦查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对认定书的审查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 全面审查原则
1. 审查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包括作出责任认定的主体资格是否适合、是否向当事人送达等。
2. 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与其他证据间是否存在矛盾,责任的认定应当建立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基础之上。
3. 审查事故认定的责任是否得当。
(二) 质证原则
“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事故认定书作为一种证据也不例外,只有事故认定赖以成立的证据经过庭审质证无误,才能评判责任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 不对等原则
控辩双方在对事故认定书的证明责任上是不对等的。事故认定书一旦被检察机关作为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依据,在庭审过程中控方比辩方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控方在法庭必须提供支持责任认定成立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