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配偶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30%,孤儿、孤老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伤残等级,相关待遇如下:
劳动关系伤残补助金(基金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基金)、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业补助金单位支付上年度)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
1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理疗保险27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比例为90%(本人)。
2级25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比例为85%。
3级23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比例为80%。
4级21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比例为75%。
5级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保费18月,解除合同的14月(医疗补助金)加60月(由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比例为70%(难以安排工作才享受)。
6级16月,解除合同的12月(医疗补助金)加48月(就业补助)(由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比例为65%(难以安排工作才享受)。
7级原劳动合同履行的13月及:36月(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8级11月及:26月(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9级9月及:16月(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10级7月及:10月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