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民法典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即婚前财产永远属于个人”的法条有疑问或者不解之处时,下面就让我们参考123律师网(12364.com)提供的法律指引,聆听专业的法律意见。
我国民法典明确:婚前财产归属个人
众所周知,尤其是关于婚前房产,过去的司法解释中曾有规定,婚姻关系持续八年后,婚前财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少夫妻选择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明确各自财产的归属。
民法典对婚前财产的界定做出了明确规定。若想将婚前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事先达成协议。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原则的肯定与明确。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的持续而被视为共同财产。这也就废除了“婚姻存续八年,婚前个人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旧规。
这一法律条款清晰明了,但社会上对此却存在不少误解。甚至有些经常接触法律的人士,对这一变化仍存有疑虑。春节期间,一位亲友来访时提到她女儿的婚房问题。她误以为如果女儿在婚前购买房产未做公证,多年后该房产将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误解在法律论坛上的许多网民中也很普遍。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您的理解是正确的。作为公证人员,我们经常遇到当事人要求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以证明其归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建议当事人保存好证明该财产为婚前财产的证据,虽然公证并非必要,但如果婚前是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则仍需办理财产约定公证才能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登记之日起产生效力。即使双方未举办婚礼但已登记结婚,在此期间所购的房产,若是一方出资购买,仍需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以证明该资产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情况,若子女已婚,父母希望确保所购房产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而子女的配偶无权享有,那么在购房前应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明确购房资金为父母赠与子女的个人资产。
再如,婚前个人通过按揭购买的房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若无特别约定,在分割时仍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房产所有者按份额退还。房产的增值部分自然归房产所有者所有。这应当是基本原则。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困难的一方给予所有者适当的帮助或补偿,但这并不改变财产的分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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