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因家庭暴力而导致的离婚比例已接近五分之一,这是一个相当惊人的数字。家庭暴力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法律对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实际操作中,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法律应用却面临诸多挑战,往往难以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从而难以充分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于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标准并不统一。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无法有效地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也无法对施暴者进行合理的制裁。在实际处理的离婚案件中,受害者遭受的家庭暴力形式各异,程度不一。有些当事人遭受了胳膊骨折、手指头骨折等身体伤害,还有些当事人则遭受了轻度脑震荡、软组织挫伤以及精神折磨导致的严重失眠症等。大多数法院对于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存在认知分歧,认为某些暴力行为并不严重,或者只是一时冲动,因此判决不准离婚。
这种局面给离婚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惑。他们不清楚什么样的家庭暴力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可以判决离婚的依据,什么样的则不可以。这种困惑使得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产生质疑,认为存在司法不公。而当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施暴者可能会更加肆无忌惮。
目前,在预防家庭暴力方面,国内法律还存在一定的空白,对于家庭暴力的制裁也主要以事后制裁为主。虽然婚姻法将家庭暴力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定标准之一,并规定只有在离婚时才能要求经济或精神赔偿,但这些规定显然无法满足现实需求。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婚姻法》进一步细化家庭暴力的定义和判定标准,并更加明确地纳入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定依据中。
二、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保护令制度”,使家庭暴力受害者能够向公安机关或法院申请“保护令”,以更加有效地防范家庭暴力的发生。
三、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在离婚时施暴者应当少分财产的比例。目前,婚姻法仅规定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但未明确规定施暴者在财产分割时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同时推荐的文书有:离婚协议书范本(有子女)、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书通用版、离婚协议规范版、离婚协议书简洁版等,供有需要的当事人参考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