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遭遇逼迫而步入婚姻的双方,均有权向婚姻登记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的请求。对于被逼迫的一方,其撤销婚姻的申请应当在逼迫结束后的一年内提出。关于何种情况下婚姻可以被撤销的问题,下面我们将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婚姻可被撤销
1. 若因被逼迫而结婚,受逼迫的一方有权向婚姻登记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此类申请需在逼迫结束后的一年内提出。若一方在婚前隐瞒了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则另一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2.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因逼迫而结婚的,受逼迫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此请求应在逼迫行为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若当事人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请求撤销婚姻,则应在恢复人身自由后的一年内提出。《民法典》还规定,一方若患有重大疾病,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未如实告知,另一方也可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此请求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的一年内提出。
二、撤销婚姻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1. 行政程序:
受逼迫的婚姻当事人可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因逼迫而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构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可宣布撤销该婚姻。
2. 诉讼程序:
若一方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撤销婚姻,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因受逼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时,应采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此类诉讼不应以调解方式结案,而应以判决方式结案。在判决时,人民法院应一并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现实生活中,若因遭遇逼迫而结婚,大部分情况都需要通过诉讼方式来撤销该婚姻。也可以通过行政程序申请撤销婚姻,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访问123律师网(12364.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