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军人离婚,国家通常会严肃慎重地处理。对于军人离婚是否需要先调解,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解读一下。
一、关于军人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
《规定》第11条明确指出,现役军人离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1.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他们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时,所在部队的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且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情况下,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的调解是必经程序。
2. 如果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为非军人,那么对于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且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政治机关可以出具证明同意离婚。但如果军人一方坚持离婚,而对方坚决不同意,则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如何理解军人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
1. 对于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情况,如果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调解无效后,如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方可进一步办理离婚手续。
2. 对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为非军人的情况,未明确规定军内调解程序。但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除非有重大过错,政治机关原则上不得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的婚姻法律规定有所调整。如有关于婚姻问题的疑惑,可咨询本网站的婚姻家庭律师。本网站(123律师网)也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