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役军人离婚,应征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的同意。
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第12条:“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或起诉离婚。
二、军人夫妻离婚时,军内调解是必须程序。
《规定》在第11条第2、3、4款规定了军人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理解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关于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解”是“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是必须程序。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适用本条时也应注意,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非军人一方,如果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则不是该条调整的对象。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须经得军人同意是一般原则。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婚姻便绝对无法解除,自己就丧失了离婚的自由权,这是一种误解。法律在保护军婚的同时还要保护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鉴于此,本条也规定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即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形下,非军人一方也可以提出离婚,但过错限定在“重大过错”而非一般过错,既使军人不同意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那么,何谓“有重大过错”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23条规定,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由此,“重大过错”可以总结为: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军人有其它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过做和好工作无效,确实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准予离婚。”这就充分说明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军人离婚时,要灵活运用法律,对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经调解无效,即使军人不同意离婚,也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作为军人的配偶,如军人出现上述几种情形,需要注意及时搜集证据。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是军人一方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重大过错”情形的,作为军人的配偶不易仓促起诉离婚,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争取自己婚姻自由权利。
四、军人离婚案件的诉讼程序。
(一)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军人离婚案件的法律解读与应对之道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遵循着明确的法律规范。其审理过程在程序运用上与其他一般的民事案件并无二致,均需依法依规进行。
听言察色,笔下断案;受人之托,必尽其责。了解案情,释法析理,力争公正;高悬正义之剑,果断决断;人间正道,法网恢恢。大张旗鼓地彰显法治精神,邪念终将不敌正义。
马杰律师温馨提示: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环,而在此之前施行的《婚姻法》《继承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则同时废止。这一变革,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体系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对于涉及《民法典》中婚姻条款的问题,我们建议您务必重视并谨慎对待。如果您有相关疑问或需要法律援助,请点击此处进入相关页面进行详细查看。若您需要专业的婚姻家庭法律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123律师网(12364.com),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咨询服务。
在此特别提醒,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工具,面对法律问题,我们应保持冷静、理性,寻求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让我们共同维护一个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