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侵害财产权的问题,夫妻一方可能会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时,如果发现有此类行为,对实施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离婚后,如果另一方发现了这些行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那么,什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呢?它指的是从男女双方依法登记结婚开始,到双方离婚结束的一段时间。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的婚姻关系还存在,这段时间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结婚时,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如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年龄达到法定要求、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结婚是男女双方的事,应该建立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的强迫或任何组织的干涉都是不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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