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婚姻法》第43条和第45条为受害者提供了明确的自我保护途径。如果受害者遭受了轻微的家庭暴力,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寻求帮助,这些组织应当进行劝阻和调解。当家庭暴力正在发生时,受害者应立即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请求协助劝阻,同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求助,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如果受害者遭受的家庭暴力行为严重到构成违法犯罪,那么受害者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于家暴行为,公安机关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施暴者进行行政处罚。除了法律途径外,受害者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和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涉及婚姻问题的法律条款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咨询我们的婚姻家庭律师或访问我们的网站123律师网(12364.com)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