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出台后,离婚证必须双方同时领取的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很多人都在搜索相关信息,而123律师网则整理了相关知识为大家解答。
一、民法典离婚证须双方同时领取吗
是的,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离婚证必须双方同时领取。
二、婚姻登记机关还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吗
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因胁迫结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不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
三、离婚登记程序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2. 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3. 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 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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