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答案是:没有。
网友提问:我们兄妹四人,其中我二哥从小被他人收养,没有子女且配偶已去世。收养我二哥的家庭仅有兄弟两人,弟弟三年前病逝,留下了一子一女。今年5月,我二哥突发心脏病离世,未留下遗嘱。现在我二哥弟弟的子女声称,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应当代位继承我二哥的遗产。我们认为我们作为亲生兄妹也应有继承权。请问律师,侄子侄女真的拥有代位继承权吗?我们是否有权继承?
律师解答:根据你所述情况,律师认为你二哥弟弟的子女以及你们均没有继承权。
关于侄子侄女是否有代位继承权的问题,《继承法》明确规定,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你二哥的侄子侄女并不具备代位继承权。
关于你们的亲生兄妹关系,根据《收养法》的规定,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被消除。虽然你们曾经是亲生兄妹,但由于收养关系的存在,这种血亲产生的近亲属关系已经消除,因此你们无法主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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