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的单方面行为都可能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那么,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具体规定呢?接下来,让我们跟随123律师网一起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条款:
1. 无论婚前婚后,如果房产是由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房产视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配。
3. 婚前购买的房产,其升值部分在离婚时与配偶无关。
4. 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房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的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 如果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房产,婚后擅自将房子卖掉,配偶想要追回该房屋,法律上可能不予支持。
6. 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的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特定情况)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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