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指的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进行个人处分,当遗嘱人去世时,该处分行为将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咨询案例:
有两兄弟,哥哥在城市生活,弟弟则与农村的父母同住。农村的房子共有八间,登记在父亲名下。多年前,两兄弟已经分家,各分得四间房子,其中哥哥的四间房子临街,父母暂住其中。分家协议已经得到家人和证人的签字确认。
后来哥哥的单位进行了房改,弟弟和父母提供了4000元的支持。前年,弟弟为了装修方便,提出要装修哥哥临街的四间房子,相当于进行了四间房的交换,同时建造了偏房。当时已经征求了哥哥的意见,哥哥表示无所谓弟弟装修哪一侧,因为自己不会回老家居住。但现在哥哥想推翻当初的口头承诺。
关于这种情况,我们面临以下问题:
1. 父亲另行立的遗嘱更改是否有效?
2. 如果遗嘱无效,弟弟现在打官司的话,父亲能否作为证人证明哥哥当初的口头同意?
3. 弟弟和父母合出的4000元是否只能被视为借款?
关于律师的解答:
律师一认为,房产仍归父母所有,父母有权决定如何处置。没有约定的,4000元应视为赠与。
律师网提醒: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之前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以及《民法总则》都将同时失效。如果您遇到涉及婚姻问题的法律难题,我们强烈建议您访问我们的网站——123律师网(12364.com)进行查看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我们的婚姻家庭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服务。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全面而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