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协商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以此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也被称为自愿离婚或行政离婚。
二、协议离婚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交回结婚证并领取离婚证。具体步骤如下: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这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进行办理。
1. 申请: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以及结婚证。还需要提交单人免冠照片,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 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向当事人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要求当事人如实回答提问。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真正自愿离婚、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以及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如果发现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依法处理。
3. 登记:经过审查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当事人的夫妻关系正式解除。
第二种方式:如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自愿离婚的协议书或亲自到法院作庭审笔录。经法院审查后,如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法院将出具《民事调解书》,并收回《结婚证》,从而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
具体程序为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法院受理后,将进行审查。如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已达成相关协议,法院将以《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形式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