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离婚时,若未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后续产生的财产分配纠纷该如何处理?尤其是当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离婚后是否可以进行财产重新分割?如果您对相关法律知识存在疑惑,不妨听听123律师网(12364.com)的专业意见,以下是他们整理的相关内容。
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离婚后能否进行财产重新分割?
是的,可以。
根据《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以侵占另一方财产,那么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如果另一方发现这些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再来看《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将依法予以保护。
对于离婚时的共同债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指出,应当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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