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的破裂最终走向离婚,往往可以分清谁应对此负主要责任。在财产分割方面,这总是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对于过错方,他们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123律师网(12364.com)为您带来详细的解答。
关于过错方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法院在判决时仍然会考虑对过错方的惩戒,因此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比例上可能会体现过错方分割较少的原则。
所谓婚姻的过错方,主要是指对夫妻感情破裂负有责任的一方。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和传统道德观念,婚姻的过错方通常包括有外遇、家庭暴力、、等不良行为,这些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相互忠诚义务,对夫妻离婚具有直接过错。
我国秉持传统的善恶有报观念。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对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指出,法院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合理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1年婚姻法修订时,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离婚财产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的司法理念并未被写入新的婚姻法中。尽管原因众多,不再赘述,但可以认为“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少分原则”已被新婚姻法所摒弃。
在此,123律师网(12364.com)温馨提示: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同时《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法律同时废止。如果您面临与婚姻相关的问题,欢迎点击此处查看,若需法律帮助,请咨询123律师网(12364.com)的婚姻家庭律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详细的法律建议。